说明:
根据“三定”内的职能配置规定,翠亨新区涉农补贴领域的农业农村工作统一由南朗街道办事处负责,翠亨新区管委会做好协助配合,故翠亨新区暂未开展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中山市信息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粤ICP备11005604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868号
建议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