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4日
附件:广东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
【图解】《广东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
【媒体解读】《广东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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