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欠薪人:潘雁盛
身份证号码:4508021988******99
住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鄱岭村大坡岭屯22号
联系电话:15760***07
涉嫌欠薪人:袁小贞
身份证号码:4509231986******09
住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奕聪花园16幢2804室
联系电话:135908***69
经营字号:多华喷涂厂(无营业执照)
经营地址: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11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接到夏大芳、陆有铭、韦小将等29名员工反映你二人经营的多华喷涂厂(无营业执照)拖欠工资。你二人于2025年4月25日向员工出具工资欠条,并承诺于2025年5月15日前支付。现韦小将向我单位反映你二人仍未支付其工资,你二人也未曾向我单位提交结清29名员工工资的支付凭证。
经查,你二人涉嫌拖欠夏大芳、陆有铭、韦小将等29名员工工资。现你二人不知去向,且无法联系。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多次联系你二人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均未果。
2025年8月27日,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经营地址门口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检查〔2025〕015号),要求你二人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到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横栏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但你二人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9月10日16时前到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横栏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你逾期仍不配合处理的,我镇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我镇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人社分局205室
联系人:谷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87686298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