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将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公告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地理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申报单位 | 批准文号 |
1 | 沁湖居 | 东至锦绣国际花城五期四区未开发规划用地,南至锦绣国际花城四期四区规划用地,西至锦绣国际花城五期幼儿园,北至锦绣国际花城五期一区和五期三区规划用地 | 32773.48 | 中山市敏捷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中建地许[2025]004号 |
2 | 囍峰汇苑 | 东至绿韵花都,南至孙文东路,西至银湾南路,北至和美顺府 | 21147.6 | 中山市宁邦英联置业有限公司 | 中建地许[2025]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