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肖丽梅同志任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业务股股长,免去其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业务股副股长职务;
梁洁影同志任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宗杰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办公室主任;
刘明亮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外勤股股长;
李超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综合业务股副股长;
关冠欣同志任中山市社会福利院(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居家养老指导股股长。
中共中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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