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市司法局于2019年5月14日将《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修改对照稿)》及修改说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提出意见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16日。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7个部门11条意见,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职权职责进行了表述调整,我局根据职责法定原则和部门三定方案,对其中部分意见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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