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B片区》B06-02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已取得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21〕162号),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批准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批后公告文件(B06-02局部地块)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中山市信息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粤ICP备11005604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868号
建议使用1024 X 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