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中府〔2018〕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2日,意见反馈方式:电话:23325906,传真:23325853,联系人:刘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西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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