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典当行需同时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才能营业,其他企业不得经营典当业务。
现公布广东省(不含深圳)在营持证且通过年审典当行名单(截至2024年3月31日)。请社会公众办理典当业务时参考上述名单,并选择同时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典当企业,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附件:广东省(不含深圳)在营持证且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名单(共387家,含40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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